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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一块价值连城的泥巴

小说:透视民工混都市作者:青梅呀煮酒吧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4-30 03:57:44
那是

        泥巴!竟然是一块泥巴!

        天上人间居然搞了块泥巴出来拍卖,这未免也太令人感到意外了,这场拍卖会果然与众不同!

        呵呵

        当两名大汉协同成东流把匣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放在了旁边桌子上,底下便响起了嗤之以鼻,不少人都傻眼了。

        别说是他们,就连柳浣纱等女都感到不可思议,更不要说洛山秋了,顿时就抑制不住想笑。

        此时,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无疑就是一块干涸的,硬邦邦的泥巴。

        这块泥巴是长方形的,长一米,宽三十厘米,十厘米厚度。

        至于这块泥巴到底有多重,这恐怕得问成东流才知道,不过看他们取出时小心而吃力的样子,就知道重量并不轻。

        或许也正是因为他们的举动,当人们看到这块泥巴后,才会抱着侥幸仍然坐着,否则,就这样的与众不同,实在让他们找不到继续留下来的理由。

        可即便如此,也没人看好这块泥巴,有些人甚至打定主意,等下成东流就是把这块泥巴夸的天花乱坠,那也不能着了拍卖师的道,明知道是坑还往里跳,只有傻子才会举牌竞价。

        事实上,是人们想多了,当成东流在两名大汉的配合下,成功将那块泥巴完整的抬上桌子,他便暗暗松了口气,转过身来笑吟吟的扫过人群。也不说话。

        见气氛差不多了,成东流才指着那块泥巴说道:  大家此刻看到的这件宝贝,是龙老板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弄来的,至于渠道来源,还请大家放心竞拍,放心收藏!

        就这样一块泥巴,还费了很大的劲才弄到手?

        这个龙成虎为了圈钱,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一块泥巴说成宝贝,成东流作为顶尖拍卖师,资深收藏家,居然让我们放心收藏,没喝多吧?

        拍卖师也是给人打工的,龙成虎肯定没少给他好处吧?

        当真只是一块泥巴吗?怕就怕其中有着你我还不知道的秘密,你们看看龙成虎的样子,风轻云淡,再看成东流,难道说谎的本事已经达到脸不红心不跳的地步了?

        还是看看再说吧,只要有人敢把这块泥巴拍下来,谜底自然就能揭晓了。

        说的也是,既然是盲拍环节,像这样的泥巴肯定不止这一块

        听着耳边的议论声,知道龙成虎是天上人间大老板的几个女人都不约而同看向了他。

        而后者在面对众多目光时,并没有给出解释,甚至都没什么实质性的表示,只是自顾喝茶,模样好不悠闲。

        倒是洛依依,许是捕捉到了叶默眼里的炙芒,顿时忍不住好奇道:叶默哥哥,你不会是想要买下那块泥巴吧?

        叶默并没有答复洛依依的话,而是紧盯着那块泥巴,饶有兴趣看了眼几个女人,认真的点头道:我把它买下来,送给你们。

        叶默闷声看了这么久,反复确认过,那确实是块泥巴,一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泥巴,只不过,泥巴里面却藏着价值连城的宝贝

        只要把那块泥巴拍到手,再找专业人士将里面的宝贝掏出来,就算叶默只是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只要别人知道他有着那样的宝贝,也必定会把他当财神一样供起来。

        可不是吗,就那块泥巴内,竟然藏着五个巴掌大小,都镶嵌着珠宝的精致盒子。

        先不管盒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就说五个小盒子的价值,就够叶家兄妹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

        何况

        提到盒子里装着的宝贝,叶默顿觉心跳加,都不敢大口呼吸,咽口水瞪大眼睛的样子,分明在说:谁敢跟老子抢泥巴,老子就弄死谁!

        五颗夜明珠!

        没错,那块泥巴里的五个小盒子内,各自放着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

        众所周知,慈禧太后死了以后,陪葬品中除了有那个她生前最爱的玉西瓜,嘴里还含着那颗她最爱的夜明珠,那颗夜明珠被取盗出来,当时有人开价8个亿。

        有专家早些年就说过,那玩意儿放在今天,如果有人还想买它,没有8oo个亿,最好别打它的主意。

        可就是这么个值钱的玩意儿,却被蒋光头的夫人宋美龄镶在了鞋子上

        夜明珠分为很多种类,常见的当数萤石,这玩意并不值钱,如今市面上到处都是。

        那块泥巴里面,五个盒子里装着的自然不是垃圾萤石,至于到底是陨石还是别的什么石头,透视并未鉴定。

        倒是这五颗夜明珠的出处,如果准确点说,那就是这五颗夜明珠最后的主人,透视介绍的非常详细。

        广川王刘去!

        提到历史上的姓刘的,人们自然而然就能够想到汉高祖刘邦及汉室王朝。

        刘去是西汉的一个王爷,此人并非战功卓著,也不是文韬武略,用今天的话来说,刘去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而他之所以会被人记住,只因历史给他贴上了一个非常牛逼的标签:最变态的盗墓贼!

        为毛叫最变态的盗墓贼?

        因为在他之前,伍子胥被称为最毒的盗墓贼,硬是把仇人楚平王挖出来鞭尸了。

        接着又出来个伍子胥的同乡项羽,除了号称西楚霸王,人送外号最牛盗墓贼。

        至于他有没有盗过秦陵,至今为止各有说法,这恐怕得去问秦始皇和项羽本人。当然,如果谁有幸在下面找着刘邦了,估计也有答案。

        前两位盗墓,如果说伍子胥是为了报仇,项羽是为了敛财,那么,刘去盗墓的初衷就是为了好玩儿。

        之前,当叶默看到这里的时候,硬是忍不住嘴角抽了几抽,也不知道有钱人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会玩儿,也不是他这样的玩法吧!

        不过话说又回来了,刘去把盗墓当成玩儿,还真就玩的有声有色,春秋战国时期的王公墓,被刘去光顾过的,只能用不可胜数去形容!至于刘去到底盗过多少墓,又从中盗取了多少宝物,谁也无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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