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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她有外挂啦!

小说:重生七零:军爷的小媳妇作者:酒当家字数:0更新时间 : 2022-08-07 00:01:24
  “大宝已经到了知事的年纪,二宝也在长大,即使部队里人口简单,也堵不住别人背后说大宝跟二宝没妈。”

  林秀娟提到的问题,林衍成不是没想到。

  只不过——

  “一个身家清白的姑娘家,就算年纪大了些,没病没灾的,嫁给我也委屈人家。”

  林秀娟不是很赞同堂兄这番说辞。

  自家堂兄又不是新兵蛋子,在部队的待遇,可比村里那些靠种田赚工分的好了不止两三倍。

  然而,不等她反驳,林衍成已经开口:“况且……自己没当过妈的,想要照看好两个半大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林秀娟听了这话,瞬间安静了。

  大宝和二宝正值需要人悉心照料的年龄,如果找个没经验的,搞不好就弄巧成拙了。

  “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婚姻,到最后就是一锅大杂烩,与其将来怨人怨己,不如从开始就慎重些。”

  林秀娟不由的想起近半年来隔壁几个村发生的事。

  高考恢复后,各地知青陆续回城,原先在乡下娶妻生子的纷纷提出离婚,前途已重见光明,自然也不愿意再过鸡同鸭讲的婚姻生活。

  远的不提,就说他们村里吧。

  袁家那个大学生回到城里,二话不说就要和时家姑娘解除婚约,丝毫不顾忌女方的颜面,也不想想女方为他耽搁了多少年,只顾着自个儿郎情妾意,最后闹得女方喝农药自杀!

  忽然,林秀娟灵光一闪,一个念头钻进她的大脑。

  要说会照顾孩子,这不就有个现成的!

  都一个村的,时家的情况林秀娟最清楚不过。

  时家那姑娘父母早年离异,自己打小养在爷爷奶奶那里,如今被退婚,往后就算要嫁,也只能嫁鳏夫或者那些三十好几的光棍。

  林秀娟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见过这个名叫时筝的姑娘几次。

  ——是个肯吃苦的。

  模样也好。

  唯一的缺点,就是没读过什么书。

  林衍成察觉到堂妹的走神:“在想事情?”

  “没什么。”林秀娟微微一笑:“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年,我就想着,是不是该买两只腊鸭挂在檐下。”

  林衍成点了点头,重新把粮票和肉票推过去:“想买什么就去买,要是不够用,再跟我说。”

  “嗳!”林秀娟这次不再推脱。

  她把一叠票收进围裙兜里,然后问:“哥,这次能待几天?”

  “明天下午的火车。”

  林衍成这趟过来,就是为了接两个儿子。

  “这么急?”林秀娟愣了下,她本来还盘算着,想办法让堂兄见一见时家那姑娘。

  至于她这会儿心里想的,还不能告诉林衍成。

  如果堂兄知道她打算‘趁人之危’,十有八九不会答应。

  从屋里出来,林秀娟塞给丈夫两张粮票,低声交代:“你去老梁叔家换两只老母鸡,还有两斤鸡蛋。”

  “今晚上咱们杀鸡吃?”

  横插进来的稚音,吓了林秀娟一跳。

  她扭头,发现是林大宝。

  林秀娟捂着心脏砰砰跳的胸口:“你这孩子怎么偷听?”

  “那杀鸡不?”林大宝追问。

  换来的老母鸡和鸡蛋,林秀娟是打算给时家的:“你喜欢吃鸡,回头让你姑父买只小鸡仔,姑给你做小鸡炖蘑菇。”

  确定自己今晚上吃不着老母鸡,林大宝伸出两根小手指:“两只!”

  “好好,给你买两只!”林秀娟笑,想到什么,她又跟侄子说:“你爸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火车,刚在里面睡下,你们别去打搅他。”

  林大宝点头:“行!”

  然后,他牵起弟弟二宝的小肉手:“走,带你去玩!”

  林秀娟端起淘箩打算择菜,瞧见哥俩往外走,赶紧叮嘱:“就在门口玩,别走太远!”

  林大宝挥手表示知道,没回头。

  ——

  时祯没在床上再躺一天。

  妇女主任离开后,时母就推开门进来,把手里的竹篮丢在床头边,让时祯起来去地里摘些平菇。

  斜睨着时祯病恹恹的模样,时母的眼神却是冷漠:“还为个男人要死要活,赶紧给我起来!你要真不想活了,给我往海里跳,一了百了,也省得这样来回折腾!”

  倘若是从前的时筝,听到这话难免心寒。

  如今换成时祯,她在医院工作几年,见惯了人情冷暖,也就没把时母的刻薄放在心上。

  时祯,也是现在的时筝,撑着窗沿坐起来,望着时母虚声道:“奶,我晚上想吃白斩鸡。”

  “……”时母终于拿正眼瞧时筝:“整天就知道吃!喝个农药还把你喝能耐了是吧!”

  窝在被子里的时筝抿了抿唇,小声咕哝:“袁家送来一只老母鸡给我补身子,到现在,我连汤都没喝一口,说出去谁信。”

  “你什么意思!”

  时母气得差点跳脚:“是说我贪你的老母鸡,是么?!”

  时筝就像突然不懂察言观色,兀自道:“要是奶没偷吃,牙缝里怎么会有鸡肉沫子?”

  时母:“……”

  “奶一定把我的老母鸡偷吃光了!”

  时筝把偷字挂在嘴边,说得时母眼角跳了又跳。

  这时候民风淳朴,偷盗是很严重的劣行。

  眼瞧着时筝越嚷越大声,时母生怕被人听见,哪里还敢再教训她,往地上啐了一口:“白养你个小畜生,当心天打雷劈!”

  骂完,摔门离开。

  时筝目送着时母出去,又偏头去瞧那个空竹篮。

  她来这里已经几天,是该出去看一看。

  时家承包的那几块地在村尾。

  当时筝踏出家门,双脚踩在泥路上,瞧着远远近近黑瓦白墙的矮房,她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自己确实回到了几十年前。

  一路上,时筝不是没察觉那些打量她的目光。

  自从‘她’被那个袁青扬退婚,已然成为村里茶余饭后的谈资。

  但她没去理会,径直往前走。

  时家的地,插着一面黄色小旗作标记。

  时筝刚走到田埂上,注意到时家地里站了个小娃娃,大概一岁半的样子,唇红齿白的,小娃娃也瞧见了她,乌溜溜的眼睛瞅着时筝一会儿,然后扭头冲某处奶声嚷嚷:“哥哥!哥哥!”

  时筝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发现了一个偷蘑菇贼。

  只一眼,时筝就认出对方。

  “喂!你干什么!”

  时筝这一嗓子,显然有吓着对方。

  余音未散,一条大黄狗不知从哪儿窜出来,边吠叫边朝那偷平菇的小毛贼扑过去。

  林大宝用栽绒帽兜着一堆平菇,看到那条凶恶的黄狗,撒腿就跑,谁知道,没在田埂上跑几步,脚下一崴,整个人栽进了旁边的泥坑里。

  时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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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得忘了时间,让大家久等了^—^

  看到很多熟悉的老读者,感触颇多,时隔一年,原来你们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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