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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章 鸠占鹊巢

小说:魔域尊龙作者:绿野仙逸字数:3691更新时间 : 2021-02-07 18:26:00
夹山村,位于天元山外围山脚下,由于三面环山,村子坐落在群山怀抱之中,且面临夹山河,故此得名夹山村。至于天元山外围的另一测,则还有个村子,因为距离夹山河比距离天元山近,索性就叫做夹河村。

夹山村和夹河村面积都不大,两个村子加起来合共不到两百户人家,千余口人,其中夹山村较大,人口占了一大半还多,系杂姓庄,所以人际关系比较复杂;而另一边的夹河村虽然只有二百余口人,却基本上只有四五十户人家,均系一个祖先分支,可以说是聚族而居,故此夹河村只有“童”姓这一个姓氏,村长也就是族长,是以夹河村的村民十分团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近些年,夹山村里的年轻人为了挣钱都纷纷外出务工,以至于村子现在留下来的人基本上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以及十岁以下的留守儿童,真正可谓是老弱病残,应有皆有。而夹河村的年轻人则遵循古训,父母在,不远行,所以基本上没人外出打工,而是和父辈们一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田园生活。如此一来,由于夹河村的村民不如夹山村思想开放,自然整个村子比夹山村还要贫穷。当然,夹山村因为地理限制,实际上比夹河村也发达不了多少,两个村子实质上就是老大别说老二,说到底都是一样的穷。

因为临河而居,背山而立,因此不管是夹山村,还是夹河村,都没有通往天元镇的直接桥梁或道路,村民们出现只能在自发筹建的简易码头摆渡过河,而过河也是要花来回的乘船费用,虽然不多,可毕竟是白花花的大洋流淌出去,一年下来也着实不少钱,说不心疼那绝对是假的,是以没有必要,两村子的村民是绝对不会轻易过去河对岸的镇子。

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这不管是夹山村,还是夹河村,都有山有水,就算是没有桥没有路,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总会不缺一些山珍野味和鱼虾水产之类的玩意吧,这些东西在外边哪一样不值钱。事实上,这么想纯粹是想多了。

先说山珍,既然是山珍,那自然需要进山采摘才行,不管是山珍,还是野味,你都得进山吧。但是,普通的常见山珍并不值钱,想要弄到名贵的山珍,必须去深山老林才行,而一旦去了说不定山珍没弄到,遇到毒虫猛兽什么的反到把命给搭进去了,就这还不一定能采到有价值的山珍,这种划不来的事情只有傻子才去做,毕竟天元山的恐怖人人皆知,凡是胆大想好事的进山就从来没见出来过,时间一长,天元山的凶名传播的就更加恐怖了。

至于捕猎野味,好吧,国家又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杀野生动物,更是全面禁止私人持有各种枪支,即便是自制的土枪、鸟铳皆都属于收缴范围。最让人郁闷的是,你用陷阱之类的玩意偶尔收获一些野味,出去卖的时候都有可能还被没收罚款,若是误杀了保护动物,甚至还有坐牢判刑的可能,罪名就是猎杀野生动物,如此一来,村民们吃饱了撑的才去打猎。

山珍野味不可取,那么下河捞个鱼鳖虾蟹什么的水产品总可以吧。不好意思,人家外边都吃什么大闸蟹、大龙虾、生蚝什么的,你那不值钱的玩意卖给谁去?值不值钱两说,关键是那些玩意不够档次,只能卖给周边村镇的屁民食用,若不是占着“野生”两个字,估计臭满大街都无人问津,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种点地,种点粮食,重点蔬菜什么的。农民嘛,就应该像个农民的样子,就该面朝黄土背朝天,就该一滴汗珠摔八瓣,就该吃了上顿愁下顿,这样才是自给自足的乡下老农民该有的生活,老辈们几千年来都是这样过来的,甭管到了什么时代,农民就该保持农民的艰苦朴素贫穷落后传统形象与本色,至于发财什么的,还是让给城里人吧。

再说,像夹山村、夹河村这样位于山旮旯的偏僻山村,连个最起码的桥与路都没有,即便是有人想来收山货与农水产品也是爱莫能助,所以这两个村子是注定被遗忘的角落,更没有哪一届政府想起来要解决这两个村的交通问题。最主要是,天元县本身就是闻名全国的贫困地区,县里哪有钱开支这么大一笔费用?

因此,这两个村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只有村长,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村支书与村主任,更没有明确的村领导班子,基本上都是村长一个人说了算,顶多配上一个会计,两个人就足以兼职一个村领导班子了。就算是上头想起来山旮旯里还有这么两个村子,想要派遣村支书下来完善村领导班子,不是来的村支书被两个村子的艰苦条件给吓跑,就是被地方山头保护主义的村长、会计给挤兑走,结果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无论是夹山村还是夹河村,还是原来的一副鸟样子,山也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碾子是碾子,缸是缸,挑水的媳妇挑的还是河里的清水汤。

成毅峰花了两块钱渡过河,站在夹山河的对岸,远远地望着视野尽头山脚下有些衰败的凄凉村落,暗自叹了口气。这里将是他以后要生活的地方了,他必须要适应才行,或许这辈子他就在这里扎根了,毕竟这里是他的出生之地,承载着他太多的童年回忆与美好幻想。

在回夹山村之前,他不是没想过在天元县买套房子在县城落户,毕竟他现在不缺钱。但是,魔灵却说这夹山村才是他最好的归宿,无论是日后他的事业,还是他的修炼,这里都是他最好的选择,大不了他以后将这里改造成自己心里所想的模样,现在他有了桃源秘境这个逆天法宝,一切都不是问题。

十年前他离开村子去山里采药,他记得自己名下除了父亲在世时修建的三间青砖瓦房小院,还有两三亩地,当时因为年幼,土地是交给村长张友海代为打理的,说是租给了村民好像叫什么刘德富还是刘德福的,一年租金似乎是200块钱吧。在他的记忆里,好像就只收过第一年的租金,以后就再未收到过祖金,不知这笔钱是被张友海给代收了,还是一直拖欠没给。现在,自己已经长大了,也是该把地收回来的时候了,并且这租金也委实太低了些,临来时他问过舒文,现在的地租行情最少也要500元/亩一年,这才200块,也确实有点说不过去,张友海摆明了是欺负他年幼无知,也可能是收了那刘德福还是刘德富的好处,才故意压低地租钱。

按照记忆里的印象,成毅峰找到了自己十年前的家,一座略显破旧的小院,印象里的三间请准瓦房还在,似乎还是老样子未变,只不过在院子西侧靠墙的地方多出了一间歪歪扭扭临时搭建的锅屋(厨房)。

院子的门虚掩着,院子中间拉了一根铁丝,铁丝上正然晾晒着几件半干的衣物,有大人有小孩的,还有两件明显是女人的,明显有人住了进去,而且还是一家子,摆明是鸠占鹊巢啊!

成毅峰冷笑一声,随手“哐”地一声推开院门,只见曾经熟悉的小院里,似乎依然熟悉,又似乎有点陌生,原本种在墙角的那颗枣树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颗小臂粗细的桃树,另外就是靠墙多了一颗葡萄,不知道是缺乏管理,还是本身有问题,那株葡萄半死不活地,虽然正是挂果的旺季,却只在藤上结了稀稀落落几串青色的葡萄。再就是记忆中墙角一带开辟的花圃原本种植的月季花、玫瑰花什么的全然不见,换成了一小片绿油油的青菜、芫荽之类的蔬菜。

就在成毅峰正然打量熟悉而又陌生的故居时,推门声惊动了正屋里的家主,一个裸着上身穿着花裤衩趿拉着人字拖的壮年汉子一边啃着一块西瓜,一边骂骂咧咧地走出来:“他娘的,是哪个王八羔子进老子的家这么嚣张,连门都不敲硬推门闯进来,看老子不打……”

壮汉话未说完,望着成毅峰的眼神有些诧异,他不记得村子里有成毅峰这个年轻人,估计是外村来找人的吧也许,但是,他的嘴巴并不客气,而是毫不顾忌地大爆粗口:“小子,你他娘是谁?怎么闯入我家?你不知道这是私闯民宅吗?”

“私闯民宅?”

自己的家无冤无故被陌生人占据,自己还未开口质问,对方鸠占鹊巢不说,反倒倒打一耙咄咄逼人,这还真是他么的见了鬼了,是以成毅峰冷冷地回敬了一句:“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吧?你是谁,怎么跑到我家来住?”

“你家?……”

壮汉闻听微微一愣:“你小子是成毅峰?——不对,成毅峰不是十年前就死在山里了吗?”

“谁跟你说我死在山里了?我只不过是这几年不在家而已!……这是我家,谁允许你住的?”成毅峰冷声道。

“不是,这房子十年前就已经是无主之物,所以我叔才让我住的!……”壮汉有些理屈,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

“你叔让你住的?你叔是谁?他有什么权利让你住我家的房子?”成毅峰冷笑不已。

“我叔是村长张友海!……”

“张友海?!……你又是谁?”

“我是张友海的本家侄子张大发!”

“张大发?不认识!……”成毅峰斜乜了一眼张大发,淡声道:“我管你是张大发,还是张小发,立刻带着你的东西搬出我家,滚蛋!”

“你……,小子,你说你是成毅峰就是成毅峰了?这房子我已经住了七年,这已经是我的房子了,现在该滚蛋的是你!……小子,识趣点赶紧滚蛋,否则……,哼哼!……”

张大发示威性地曲起健壮的臂膀,意图恐吓住成毅峰。可惜,显然张大发是想多了,成毅峰根本不鸟他,而是轻蔑地对张大发道:“看来是要我请你出去了!……”

“小子,这也正是我要对你说的!……”

张大发将手里的西瓜三两下啃完囫囵咽下,然后大手将嘴巴一抹,双手交叉,把手指攥德咔吧直响,随即晃着铙钹大的的拳头在手掌里轻轻拍打着,一边朝成毅峰面前走过去,一边狞笑:“臭小子,老子看你是他娘的皮痒了,存心找不自在!……自打老子七年前出来,还没揍过人呢,老子他么手早就痒痒了,今天就拿你开开荤吧!……”

如果是以前的成毅峰,铁定被张大发给吓住了,但是现在,那就不好说了。成毅峰虽然目前功夫不咋地,但好歹被魔灵用丹药将凡体改造成了可修炼的灵体,丹药的余效直接把他的实力提升到明劲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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