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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一次舒服

小说:我不想混日子作者:鲁二字数:3234更新时间 : 2020-08-01 09:16:00
人有高低贵贱,工作也有轻重好坏,而成年人在社会上的高低贵贱,通常是有工作的轻重好坏来决定的,所以,如果你不能在降生之前投个好胎,那你一定要在成家之前找一个可以提高你身份象征的好工作,因为,它不仅是你余生的饭碗,更是你余生是否美好的经济基础。                                                                                                                                  ----------死过一回的老二说

      前世的老二在工地搬砖时曾很喜欢一个叫《好好学习》的节目,主持人清一色的男士,一哥是个非常诙谐的中年男人,身上有一股老二很喜欢的儒雅之风。可在疯狂的收看了十几集之后,老二不再喜欢这个综艺节目,就因为他们的一句口头语。每当在介绍那些对我们而言高、大、上的成功人士,明星大腕时,主持人通常会非常郑重的替他们分解一句:“他也是很不容易的。。。。。。。。。。”

      每当这时候老二都会纳闷的问一句:“谁容易?”他们的不容易至少有丰厚的回报,我们的不容易换来的是什么?还是,不容易!事实上,成年人的字典里,真没有“容易”二字,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不过,活着不容易的老二,被喊着不容易的老刘,很容易的哄到了一个大坑里:老二在老刘的全力支持下,准备给士子商团人部做个大扫除,以后,在人部,老二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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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南宋王朝的实际首都,尽管士大夫们属煮熟的鸭子----嘴硬,不承认临安的实际地位,一直把它当作行在,可自从绍兴八年扩建原有宫殿,增建礼制坛庙,疏浚河湖,增辟道路,改善交通,发展商业、手工业,使他成为了全国的政治、文化、经济重心后,它就成为了南宋王朝的首都。

      士子商团人部大权一直在刘氏手中,可处理日常事务的总坛,却被当年的副帮主,也就是当年同村吴家的后人吴仁给一脚踢到了临安城里。本来以他的意思是中隐隐于市,临安毕竟是首都,人文汇聚之地,去往各地的交通都比较发达,尽管在天子脚下有诸多不便,可他熬他几年不就不就扔下担子回家享福吗?以后的不便,和他有啥关系?可他没想到的是,他这一干,就是大半辈子。

      这位仍在临安坐镇的吴仁也算是个老寿星了,可他干的这活却应了他这名---吴仁,无人,子孙不旺。儿辈,孙辈,都为人部的职责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到现在为止,只留下了一个玄孙---吴良。

      好在老刘还算有良心,实在看不下去了,早早的把小吴良接到了刘家,有老刘亲自抚养。匪夷所思的是,在刘家这个一门心思考进士做官的文化窝子里,吴良硬是被教成了一个武痴,靠着士子商团的人脉,吴良几乎无武不学,各门各派皆有涉猎,除了气力因年龄太小不太够之外,同龄人中,吴良几乎无敌手,江湖中也仅有几位大宗师可以靠着经验压住他。更让人叫绝的是,也因为吴良把精力都放到了武功上,外事基本不会,所以就养成了就听两个人话的习惯,一个是吴仁,另一个就是老刘。

      这次老二的进京接权,老刘就给了老二两个帮手,一个是吴良,另一个是一张虎皮,老刘的亲孙子,刘迁。一路上的同吃同住,老二哄住了吴良,加上老刘的嘱托,吴良可以说是对老二言听计从,而刘迁,也摸透了老二的脾气,知道老二是个只能顺着来的犟脾气,见多识广,是个能拿主意的,因此也能同老二合得来。就这样,不声不响的,三个少年人来到了临安,吹皱了一潭西湖水。

      时间来到正午,临安城外城一处城门处,大街中心,三个少年人一字排开,面对着城门。吴良最大,二十岁,在老二左边,一身黑色武士服,甚是洒脱,他这会正望着高大的城门楼子发呆,好像在回忆着什么。

      刘迁最小,在老二右边,平日里在长辈面前人模狗样的好孩子,这时候却滴溜着灼灼贼眼,朝着大姑娘小媳妇的下三路招呼,让人恨不得把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睛给挖下来踩两脚才解恨。眼不正经,嘴里更下流,啧啧有声:这个盘好,亲起来有味,那个条顺,搂起来舒服,一身白色秀才服饰,不看脸的话以为是哪家的贵公子出门踏青,一看脸就知道,这是谁家的纨绔正准备欺男霸女呢,如果不算上老二的话。

      讲真,老二穿的一点都不出奇,关键是太普通了,还是一身农民打扮,灰白色的卦子,再加上一条棕色麻裤,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农民进城了,再加上老二那张貌似忠厚的脸,就差那个大喇叭在那里喊,这里有个老实人,大家快来欺负他了。

      恍惚片刻,老二先开了口:“良子,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吗?”吴良眨巴眨巴眼睛,看老二就像在看白痴,说道:“我走时才多大?根本就不记事,你问我,我问谁去?咱俩到底谁傻?”

      老二被噎得直翻白眼,得嘞,还真是我傻!刘迁猴急的说道:“二哥二哥,我知道我知道,我来带路吧!”这次,轮到老二鄙视刘迁了:“三呀,你到底知不知道路,我不知道,可我知道,你现在最想去的地方,肯定是青楼楚馆烟花巷。”说完,带头挤进了进城的人群。刘迁尴尬的看了一眼吴良,吴良憋着笑,超老二的身影歪了歪头,两人跟了上去。

      三个人进城,就如三个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啥都新鲜,看啥都眼红,看啥都想要。老二和吴良还好些,毕竟老二是见过后世繁华的,这些集市上的东西,也就是好奇多些,还真看不上眼,吴良则是对这些外物不太上心,刘迁,则真是看花眼了。平时在刘大员外眼皮底下,想出去调戏个良家都得三思后行,更何况村妇如何比得上这城里的大家闺秀,那真是不可相提并论,用的玩的更不用说,家里再好,玩够了,不如这里的稀奇,刘迁自己都对自己的大惊小怪感到丢脸,太特么给纨绔跌份了,老子简直像个掉进米缸里的老鼠。

      三个人慢腾腾的被临安城的灯红酒绿迷醉着,确没想到,他们已经被惦记上了。一伙一伙的偷儿、流氓、青皮,看他们三个的眼神,就像是一条条饿了三天的鬣狗盯着一块新鲜的羊肉,真香啊!

      慢慢的,他们三人身边的人流多了起来,几乎肩挨着肩,头碰着头,最终有过军队围猎经验的老二先感觉到了不对劲。这是被人盯上了咋地?被人围猎呐!就像是大军围猎野兽,先把野兽从丛林里赶到开阔地,然后围起来,用弓箭一一猎杀。青皮们则是用人流把他们眼中的肥羊赶到无人处,然后一拥而上。

      老二虽然感觉到了不对,可毕竟经验少,发现的晚了点,待他想提醒吴良时,他们已经被赶到了一条破败的巷子里。人流散尽,只剩下了二十多个孔武有力的青皮,有拿杀猪刀的,有拿短棍的,最次的也拿着一块青砖,一个个的脸上,胳膊上描龙画凤,光着头皮,狞笑着朝老二三个人围了上来。

      见有架可打,吴良特别兴奋的叫道:“老二老二,什么章程?”原来胆小怕事的小老实百姓老二,在经过黑炭团的特训后早已经脱胎换骨,而且胆子通常是和底气成正比的,底气越足,胆子越大,只见老二不慌不忙的嘱咐着:“三呀,记住,抱头蹲下,别怕,有我和你大哥,顶多挨几棍子,来点皮外伤,死不了你,老大,对于这些人渣,给我往死里揍。。。。。。。”

      老二刚说完话,吴良就兴奋地冲进了流氓堆里,刹那间,如猛虎入羊群。打架,对于吴良这位武林高手来说,太小儿科了,别人打一架是一招没用,就再来下一招,直到把对方打倒为止,而对吴良来说,揍这几个小混混,别说七招八式了,多用一丝力气都有违他高手的风范。只见吴良不紧不慢的,抬腿一脚,飞了一个,顺手一耳刮子,一个小混混捂着腮帮子打转了,顺便躲开一把劈过来的刀,左手抓住持刀的手腕子,右手顺势一拳捅到了持刀人的胸口上,又躺下了一个,潇洒的不要不要的。

      和吴良的闲庭信步相比,老二更像是一阵疾风暴雨,就一个字,快,眼疾手快,纯粹的军人作风,作战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专朝要害下手,也因此,被吴良打了,伤势再重,也是伤,能治好,被老二招呼上了,那就是残了

      第一个朝老二下手的是一个手持短棒的壮汉,壮汉用棒如用刀,一个力劈华山,双手握着木棒就朝老二头上招呼上了,老二上身猛转,侧过身子,躲开木棒,右手一拳打到壮汉腋下,趁壮汉无力,左手夺过木棒,顺手就把木棒捅到了壮汉嘴里,只见一嘴洁白的大牙连同血肉被送到了胃里,估计这哥们以后只能喝稀的了。

      解决完这一个,老二马上拔出木棒,用另一端捣向了一个已经给了老二一板砖的小混混的胯下,只见那小混混嗷的一嗓子,双手捂住胯下,疼得倒在地上打抽抽了,这一幕被刘迁看见了,赶紧捂眼,太血腥了,太暴力了,太爽快了,这位仁兄,下半辈子估计得换个职业了,话说太监这个职业在当时的待遇还是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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